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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了个城中村改造的口子,其实是解决各地地方债和非税收入的问题。解决的好,可以缓解很多地方显性和隐性债务,多余有钱还能补充财政。解决的不好,又是鸡飞狗跳怨声载道。怎么做其实是很关键的问题。想了想,假如自己坐在那个位置,会怎么处理。
1.不要再走老路,除非是特别好地段的城中村,否则不宜走以前常走的拆迁重建的道路,因为很多城中村建筑都已经密密麻麻盖得蛮高了,你想把他们拆迁到新建小区去,建筑面积补偿会亏死你。尽量保证原拆原回,快拆快建快回。
2.建设主体就没必要找房地产开发商了,会增加无数各种因素的成本。不如就由每个城市都有的城投承担。
3.关于补偿计算问题,可以提方案,但是要村民们都觉得公平。我们假定某大型城中村有一平方公里大小(100万平米土地),里面有1万户,3万户籍人口,建筑面积150万平米。假如我来处理会是如下方案,告诉村民这里将来总建筑面积800万平米,容积率8.0,是一个超高容积率的小区。其中200万平米无偿给村民,200万2500一平给村民,其余部分归城投。至于给村民的400万平怎么分配,也简单,拿100万平米按户分配,拿100万平米按人口分配,拿200万平米按现在的建筑面积分配。等村民们自己组织起来把各家各户各人应得建筑面积统计好,城投代替政府跟各家各户签署回迁合同。每户政府补贴一笔两年建设期的外出租房的租金。一般按人均1万就够了,政府不是冤大头。
4.假定两年后小区建成,村民们就可以拿着当初的合同回来选房确权换房产证,想多买房子补差价,不想要那么多就按小区备案价兑现。城投手里还有一半房产,可以全部卖掉也可以把资产转移给房管局,让房管局负责出租。得到的钱部分用于还债,部分充实财政。
我觉得这次用不着拉房地产商入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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