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是电视剧里山匪抢劫的经典台词。
在许多人看来,这种场景应该只会出现在虚构的文学影视作品中,却不料现实版拦路收费的新闻屡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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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为大家寻找免费的小众秘境,没想到惨遭拦路收费,收个十块二十就算了,开口就是五百,还有没有王法了。”
8月23日晚,旅游博主“老辣日记”发布视频称,自己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旅游时,遭遇拦路收费。
随后,理县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确有其事。
令人震惊的是,拦路收费的还是川西国有林业保护局304林场职工。而处理结果却是高举轻放,仅仅只是停职记过。
▲旅游博主发布视频称遭到防火监督员拦路收费。/重庆瞭望截图
随后,8月27日下午,该博主再次发布视频称,自己和朋友,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亚莫措根景区自驾旅游时,又遭到防火监督员拦路收费,每车300元。该博主据理力争后,给了200元离开。
官方核实后,对其拦路收费的村民罚款200元,并要求其退还违法所得。
同一个人接连两次被拦路收费,充分暴露了当地管理缺失的问题。更令人唏嘘的是,两起处罚都有“罚酒三杯”之嫌。让人不禁要问,拦路收费高举轻放为哪般?
犹记今年年初,三亚南山景区附近村民拦车收费每车10元,被当地公安部门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同样是拦路收费,处罚却大相径庭。三亚拦路收费虽少,处罚却重,表明了其惩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态度,彰显出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诚意,最终赢得了一片叫好声。
而反观阿坝、甘孜两地拦路收费金额较多,处罚结果却相对较轻,引发众多网友质疑。是以游客利益为重严管重罚,还是“护犊子”轻拿轻放,网友都看在眼里。
最终,在引发网友强烈质疑后,理县公安局于8月30日下午发布公告,对拦路收费的两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和10日的处罚决定。
▲买路财不可取。李泽轩 画 /重庆瞭望
检索新闻不难发现,全国各地类似拦路收费的情形,不在少数。原本游山玩水,却变成了“过五关斩六将”。
有些地方“狮子大张口”,干的是“一锤子的买卖”;有些地方明码标价,“细水长流”。
如不少地方标注为免费景区,吸引游客前往,等游客到了后,就会按人头每人收取10元、20元的卫生费、清洁费,或按20元至50元收取停车费、过路费、生态环境修复费……名目千奇百怪,却不离其宗。
虽然这些拦路收费的相关收费告示没有、收费主体不明、收费票据全无,但因为收费金额不多,游客们或抱着“来都来了”“就当买了门票”的心态交钱了事,或因为身处异地他乡选择“忍一时风平浪静”,即使偶有不忿,也会选择极力避免冲突。
久而久之,还有些地方因为拦路收费“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而“口碑不错”,出现在各种旅游攻略和网红打卡清单上。
只是这些钱真的不多吗?实则不然,拦路收费干上一天,能富一月。积少成多,其累计金额可能超乎你我的想象,更何况其中不少人已然涉嫌刑事犯罪。
倘若拦路收费被抓现行,也不过是不痛不痒的“罚酒三杯”,如此无本万利、来钱又快的“买卖”,又有几人能够不心动?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又如何能避免拦路收费“过了三山,还有五岗”?
更何况被人用相机固定证据的情况少之又少,大不了遇到“硬角色”“难缠者”,不收他钱就完了。试问,如此小概率、低成本的违法成本,又有何惧?
▲拦路收费不能“高举轻放”。李泽轩 画 /重庆瞭望
违法需深究,响鼓用重锤。如果不对拦路收费的违法行为深查细究、严厉打击,而是“罚酒三杯”,拦路收费将会成为习惯,屡禁不绝,甚至还会群起而效仿。
长此以往,不仅损害游客利益,还会助长违法犯罪的侥幸心理,最终推高执法成本,损害地方利益。
须知,拦路收费行为是旅游路上的“拦路虎”“害群马”,严重制约着文旅消费热情的释放。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大力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千方百计促进文旅消费增长,这些“拦路虎”“害群马”也该好好清理清理了。
对此,各地相关部门不能光顾面子不顾里子,而是要学会算大账、算长远账,对拦路收费的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重拳出击,并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此类违法行为,还广大游客“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
原标题:拦路收费不能“罚酒三杯”
编辑:蔡静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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