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申报通知|全球关注

2023-06-30 01:18:45 来源: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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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确保农业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我厅决定确定一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在省内建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开展资源保护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符合《海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试行)》(琼农规〔2021〕1号)相关条件条款规定(详见附件1),并如实填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5)。 按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确有必要、条件具备、规模适度、避免重复”的原则,对与省内现有国家级、省级种质资源圃(库)保护作物资源种类重复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实施程序(一)提交申请。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含中央驻琼和省级)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请材料。 (二)市县审核推荐。市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运行情况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有真实性等初审后,报送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组织遴选。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开展资料审查、现场审核和专家评审。 (四)公布结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四、有关要求(一)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配合开展申报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本次申报主体主要包含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三)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注明申报第四批省级保护单位)一并提交。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连子豪65382968 邮箱:zyglc_nynct@hainan.gov.cn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省农业农村厅1224房 附件:1.农业种质资源圃(库、场、区)确定条件 2.海南省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确定申请表 3.海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申请表 4.海南省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确定申请表 5.海南省农业种质资源圃(库、场、区)认定申请书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7日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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