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纠纷的证据如下收集:
(资料图片)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3.结算款。找法网提醒您,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款拖欠起诉状的写法:
1.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Copyright © 2015-2022 每日云南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37 联系邮箱:291 323 6@qq.com